今天, 谈到了法治与人权!
就从法治与人权来谈一谈, 工作中称呼的理解吧!
法治的角度, 当事人在还没定罪前, 不应标上罪犯的标签!
那么, 身份是平等的, 暖一点的称呼, 只需利于工作的顺利进行,
应没不适合之评!
人权的角度, 也一样! 那怕面对嫌疑人, 基本的尊重, 只需不影响工作,
也应可用!
法律条文是冰冷与刚性的! 如果人性化的温暖, 有助于工作,
可减少抗拒与抵触, 又如何不好呢?
放松一点对工作人员的刚性要求, 换取他们的工作积极性,
或许对全面工作更有积极的意义!
做好了这一点, 与一线的文明规范执法,
中国的人权尊重, 也会让国际社会仰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