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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制作传统工艺的普洱茶该怎么命名才不违法
老渔发表于 2026-10-27 17:21
一、国标对普洱茶原料的定义
根据现行国家标准GB/T 22111-2008《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》,普洱茶被定义为:“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,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加工工艺制成”的茶叶。其中明确要求原料为晒青茶——经杀青、揉捻后采用日光干燥(温度低于60℃)制成的茶。烘青、炒青、电热干燥等方式被认为不属于合规的普洱茶原料工艺。
1973年云南省发行的《云南茶叶生产技术手册》指出:滇青是制作普洱茶的原料。滇青的制作工艺中包含:在揉捻后,对原料会“趁热揉捻,揉后不抖散,适当堆积”,一般第一天揉捻后渥堆到第二天才晒,目的是为了消除粗青气,形成醇厚的滋味和橙黄的汤色。
民国时期茶叶专家范和钧(佛海茶厂首任厂长)在《创办佛海茶厂的回忆》中写道:
“每年冬季将来时,把收购积存的晒青毛茶取出,开灶蒸压后,装入布袋,积压成心型,然后放置屋角阴凉处约四十天后,布袋发微热约40℃左右,袋内茶叶则已发酵完毕,解开布袋,取出紧茶……”
以上属于传统普洱茶从毛茶制作工艺和紧压茶制作工艺的简单考古。
假使我是一个严谨的普洱茶老茶爱好者,我想制作真正的传统普洱茶告诉普洱茶发烧友们,真正的传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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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帖(2):
2楼:长颈鹿:你可以改名叫“普洱”,你做的茶就叫普洱茶。 (2026-10-28 11:10) 
那只能 ..
1楼:你可以改名叫“普洱”,你做的茶就叫普洱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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