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帖:引用第4336楼晚甘园主人于2007-11-05 00:12发表的“”:
五柳先生爱菊,好像不爱兰?
真是豁达的一家子!大概从长远来看,大家都是“未亡人”。
引用第4337楼十八子于2007-11-05 00:15发表的“”:
嗯,嗯,能用这也开玩笑,
一定是乐观之家
雨嫂还大言不惭地叫俺帮他打了放上来让园主批改呢﹗要不是他的“仿古作品”狗P不通﹐俺早就放上来让大伙儿乐一乐呢﹗
女儿倒是把她老爸的“作品”放进自己的博客﹐然后批了个“情真意切﹐动宾不配、用词不当”再加上五个怪笑.....呵呵.....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