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帖:中央组织部印发《意见》
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
意见要求,党政领导干部不得“两头占”,不能既保留公务员身份及相关待遇,又在企业领取报酬
2013年10月31日05:18来源:人民日报
中央组织部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问题的意见》
本报北京10月30日电 (记者盛若蔚)日前,经中共中央批准,中央组织部发出通知,印发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问题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,在以往政策规定的基础上,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(任职),进一步规范完善管理制度,体现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。
《意见》规定,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(离)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(任职)。对辞去公职或者退(离)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(任职)必须从严掌握、从严把关,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(任职)的,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。辞去公职或者退(离)休后三年内,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(任职),也不得从事与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