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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拟规定裸官不得担任领导职务
南方都市报:【广东拟规定裸官不得担任领导职务】《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(草案)》今天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草案明确裸官不得担任领导职务。拟提任领导干部的,应如实报告个人房产、投资、债务、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,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。不按要求报告的,不予提任。记者薛冰妮
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规定,现将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的《广东省预防腐败条例(草案)》在本网站登出,征求在粤全国人大代表、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。请于10月31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省人大内司委办公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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